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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签证上并没有注明“Schengen”字样,而只是D类签证,到底能不能去其他申根国家旅游呢?要明白这个问题,那么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申根签证”:
申根签证
SchengenVisa
年6月14日,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
▲PhotoforWikipedia.org
▇▇申根区国家
▇▇已确定将加入的国家
▇▇对申根区开放边界的国家
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类型:
C类(TypeC):最常见的短期申根签证,允许有效期内一次、两次或多次入境。
D类(TypeD):此类签证原则上只允许进入签证中注明的国家,但是也会允许在必要情况下于入境之前从另一个申根国家(于5日之内)过境。
D+C类(TypeD+C):此类签证结合了C类和D类的基本特征,一方面属于单个国家的签证,同时也可以进入其它申根国家。
B类(TypeB):过境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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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byEuropeanParliament
关于D类签证的补充与说明:
自年4月5日起,欧洲议会决定:所有有效的长期签证(D类)允许于每6个月内在申根地区自由通行90天。外国人持有一个d申根国家签发的长期D类签证将被允许于每半年内在其他申根国家逗留不超过90天,持居留许可证者亦适用此规则。此规则同样适用于年4月5日之前签发的长期签证,包括仍在有效期内的D+C类签证。
以上为欧洲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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