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

LGBT性取向的自由选择

发布时间:2018/6/12 1:01:11   点击数:

LGBT

同性恋的话题一直是一个争议

在近几年的热度久居不下

社会观点

1.违反自然规律。许多人认为同性恋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极度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这纯粹是出于想当然的惯性思维。美国心理学家艾弗伦·胡克早在20世纪初便指出同性恋现象是偏离并非变态,大多数人不能因为自己是多数群体,就认为自己有权力给予少数人的群体以不公平的待遇。

2.违背伦理道德。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类心底的伦理道德也在不断地变化发展,即便是在同一时代,世界不同地区、种族、信仰的人群对伦理道德的标准也大相径庭,不一而论,不能以通行的标准或者是自己心目中的标准去衡量他人。

3.宗教立场。中国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即便是在宗教界,对同性婚姻的态度也是反对、同意、中立三者平分秋色。

4.对收养的孩子产生负面影响。纵观所有反对理由,唯有该条算是出于理性的考虑,但这也仅仅是表面看来如此,并没有科学研究数据表明,同性恋家庭收养的孩子必然会存在性格上的缺陷,或者更有可能成为同性恋。事实上,目前异性恋家庭成长的孩子,身上的问题也不少。另外,眼下绝大多数的同性恋都是成长于异性婚姻家庭。

人民日报对此现象与前几天渣浪事件进行了阐述

1.同性恋并非疾病,甚至在性教育手册中是被尊重的地位,但是某些落后思想(主要来自家长的反对),使得性启蒙性教育的推广受到阻碍;

2.解释一下前几天渣浪掀起的运动,只是扫黄打非,但是因为涉及到同性内容然后掀起了一些风波;

3.提出同性恋不应该被特殊化对待,正向和逆向都是一种歧视;

4.明确说了市面上的一些打着同性旗号实则为了利益的一些行为譬如卖腐等。

——摘自《人民日报》

“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相关的

相关法律

中国法律制度对“同性婚姻”的态度公法领域,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删除了之前常常被用于惩处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鸡奸罪”,从而实现了同性性行为的非罪化。同时,除了刑事法律规范之外,没有其他公法范畴内的法律规范,诸如行政法领域内的法律制度,对同性间自愿的私下性行为做出处罚。因此,同性性行为目前在我国至少不属于公法干预的范畴。

私法领域,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的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从这“一夫一妻”、“男女双方”中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婚姻法律制度强调的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但同时,现行婚姻法律制度也没有对同性间婚姻做出禁止性的强行规定,它只是没有提到这个问题,但《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如果同性之间要求婚姻登记,便会因为“不符合《婚姻法》规定”而被拒绝。

如此看来,中国目前的法律制度中没有明文规定同性间可以结婚,而不能说中国法律禁止同性之间结婚。那么,在私法领域,法无明文禁止的,当事人就可以实施。因此说,如果两个中国成年同性如同“夫妻”一般地共同生活,根据中国现行法律,他们并不违法。很多同性情侣虽然自行选择举行某种仪式来庆祝并确定他们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当事人也不能形成《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双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别的任何法律能调整这种关系中的某些问题,像一些财产纠纷完全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社会现阶段因对同性恋的观点与法律上的不完善

引发了系列的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

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一样,都希望获得稳定的伴侣关系。由于同性婚姻无法被传统的伦理道德所容忍,大多数同性恋者不得不违心地选择异性婚姻,最终只是定同性间可以结婚,数同性恋者不得不违心地选择异性婚姻,让这些本不该发生的异性婚姻承受了恶果。

如此一来,迫不得已而为之的“异性婚姻”为了不伤害到“大众品味”而伤害了婚姻中的双方及两个家庭,其自身也沦为了迂腐道德的殉葬品。

此外,同性性伙伴的频繁更换,也增加了性病、艾滋病传播的风险,这显然是为了回避一个不需要回避的问题所引发的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只有正视同性恋群体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通过立法使同性恋者享有与异性恋者平等的婚姻家庭权,才是解决以上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

“忽视→看见→抵触→平视”

本身就是一个漫长又值得期待的过程

推迟原因

一、民意是基础,中国民众对同性婚姻的支持率还很低。年的民调显示,中国普通民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只占21%,像同性婚姻这种有争议的法律,如果民众中不是超过一大半的人支持,很难想象政府会有动力去做。

二、选票不够成立法的推动力。在西方,很多政治家想要获得同性恋者的选票,因为不支持同性恋,可能会失掉相当多的票数,也许会输掉整个选举,奥巴马的捐助人有17%是同性恋者。所以,西方政治家热衷于积极表态,并参与支持同性恋平等权益,这并不是说他们不是发自内心的支持,而是想强调选票在推动权利这个过程中的重要性。在中国,却不需要考虑选票的问题。

三、除了民众和政治家还没有准备好,同性恋社群本身也没有准备好。现在,中国的同性恋者向父母出柜的不足2%,只有21%的人受访时说,他们认识的朋友和亲人中有同性恋者,而在美国,87%的人说他们认识的朋友和亲人中有同性恋者。熟悉的人是同性恋,有利于民众了解和支持同性恋的权利。也就是说,当前,大多数同性恋者还躲藏在柜子里,同性恋可见度非常低,要争取平等权利,需要改变更多人的态度。同性恋社群需要先行动起来,更多人站出来,帮助公众了解,才可能获得支持。

四、现阶段,就算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却极少会有几个同性恋敢于去结婚。连朋友、家人都还没有出柜,难道要“戴着头套去结婚吗?”再说,中国社会处在剧烈转型期,社会问题和矛盾多,同性恋问题,并没有呈现出让高层认为是多么紧迫的问题,所以,两会上,“太超前”这样的回应也就不奇怪了。

一方面领导有更多棘手的事情待解决,另一方面,同性恋社群本身也不够积极,在这样的状况下,也就只能耐心等待了。

中国古代相较于如今

在对待同性恋问题上便显得更自由些

中国古代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同性恋能入诗,可见在孔子眼中,同性恋是很正常的感情。

《诗经·山有扶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时,却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可见孟夫子也很欣赏男色。

晋朝的男风盛行,男子必须貌若女子才算俊美。张翰的《周小史》,如此赞美一个美丽少年:"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团辅圆颐,菡萏芙蓉。尔形既淑,尔服亦鲜。轻车随风,飞雾流烟。转侧绮靡,顾盼便妍。和颜善笑,美口善言。"

同样,女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人们认为女子的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会受到人们的赞扬。

明代才子李渔的戏剧《怜香伴》,讲述了佳人爱慕佳人的爱情故事,曹语花美貌与体香异于常人,而崔笺云诗才与谋略并重,二人以诗会友渐生情愫,种下情根,誓作来世夫妻。

清代《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者。”

转眼于现当国外,同性恋合法早已普及

美国,德国,荷兰,比利时,西班牙,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岛,丹麦,法国,英国(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卢森堡,斯洛文尼亚,芬兰,捷克,安道尔,列支敦士登,马耳他,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匈牙利,奥地利,爱尔兰,南非,新西兰,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维多利亚州堪培拉新南威尔士州昆士兰州南澳大利亚州)。

——支持同性恋民事与婚姻合法化的国家

相信在中国传统的延续与国外趋势化的影响下

当今中国也会顺应潮流和完善相关的法律

推动同性恋的合法化与保护同性恋的平等权

性倾向不止一种

同性恋不是精神疾病

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

我们提倡的不是歧视同性恋

而不是提倡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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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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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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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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