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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商昌宝,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
本文原载于:《领导者》总第67期(年12月)
因篇幅所限,此处略去了一些段落。文章较长,但是值得一读。网络版原刊于“共识网”,
与李鸿章相比,顾维钧的一个明显不同是其所受的教育尤其是外交学、国际政治学等美国教育的专业背景。(因篇幅所限,本部分删除了一下章节,完整版本
年顾维钧第二次就任外交总长,正值曹锟当选总统之前和黎元洪退任之后,也就是摄政内阁依据宪法行使总统职权之时。日本新任驻华公使芳泽抵京。根据惯例,新公使应该拜访外交总长并请求安排递交国书,在会晤中将国书副本交给外交总长,以便外交总长确切了解国书内容为国家元首拟就递交国书仪式上的答词。然而芳泽越过这一程序,直接走马上任,并开始照会外交部进入正式工作流程。而同期,芳泽公使的一个代办还在北京继续履行职责。对此,顾维钧下令外交部不予理会,并授意外交人员在答复日本公使馆的质询时说:外交总长尚不知道芳泽已经抵京。报纸刊载这个事情后,各国公使也意识到芳泽的身份尚未得到中国政府完全承认,这使得正在拜访各国公使的芳泽陷入窘境。
品德很好又有教养的芳泽公使,究竟是否有意要无视中国政府,这个问题只能从过程来看而不好妄加揣测,因为他给出的理由是当时中国没有总统,所以无法递交国书,因此拜访外交总长并确定总统接见日期这一程序也就没有实质意义。
表面上看,芳泽公使的这一理由能够成立,但作为一个外交官,他应该了解驻在国的法律。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明文规定:总统和副总统不在期间,内阁有权行使总统的权力。所以芳泽的理由就站不住脚了。特别是同期,巴西和智利两位新任公使已经在怀仁堂总统府向中国内阁递交了国书。作为公使,芳泽不会不了解这一讯息。
那么,芳泽的行为其实就是意在表明“日本这样一个强国不能屈尊将日本天皇签署的国书递交给一个摄政内阁”(《顾维钧回忆录》),而这样的潜台词,顾维钧是读得懂的。
就在问题僵持之际,芳泽没有正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反而通过中国政府其他总长游说顾维钧。如内阁中的代理国务总理高凌、交通总长吴毓麟、陆军总长陆锦等,都出面劝说顾维钧在特殊形势下没必要遵守外交礼仪,甚至还想通过举办宴会的方式私下达成和解。
顾维钧当然拒绝出席这样的宴会。这几位民国政府官员完全不懂外交为何物、何谓政府的尊严,竟以为这是私人恩怨,完全不理解顾维钧是以摄政内阁外交总长的身份考虑问题。
与此不同的是,对于顾维钧以及中国外交部的做法,北京的整个外交使团都予以理解和支持。最终,芳泽公使不得不履行惯例的程序前去拜访顾维钧,并递交了国书副本。
顾维钧对程序正义的看重,不但维护了中国政府的形象、尊严和国际声誉,而且赢得了芳泽本人的好感。年芳泽作为驻台湾“大使”亲自到机场迎接回国的顾维钧,并设宴盛情款待。日后遇见中国人士,总要关心地询问“老朋友”顾维钧的情况。
顾维钧捍卫原则、不卑不亢的风度和立场,即使面对强大国家和强硬、蛮横的外交对手,即使自己所在的国家贫弱混乱,但依然能够赢得真诚的尊重,这一点值得习惯性地陷于民族亢奋情绪和动辄宣战的国人深思。
2.巴黎和会
一战结束后,美、英、法、日、意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协约国既需要处理善后事宜,同时也需要建立战后国际新秩序,巴黎和会应运而生。
在确定召开巴黎和会后,顾维钧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全权代表,并令即赴巴黎。但是顾维钧没有马上动身,而是加紧走访美国国务院,了解关于和会的组织方式、中国参会应该获得几个席位、威尔逊总统关于中国问题的态度等。
同时,顾维钧凭借外交嗅觉提前起草了两个其他外交官不屑一顾的有关国联问题的备忘录:有关建立新世界组织的原则以及主要协约国及参战国的观点;有关新的世界组织对于中国的重要性以及中国应全力支持的理由。尽管这个国际新秩序的理想,完全脱胎于威尔逊总统,但是能够跻身其中,也不失为促使中国这个后发现代国家步入国际条约新体系的一条途径。
年11月28日,在威尔逊宣布十四点和平原则和顾维钧电告外交部威尔逊总统表示愿意协助中国预备在和会上提出的“三大纲”的前提下,民国政府训令代表团在执行争取平等国际地位、与美国等多数国家保持一致的这一“普适原则”,以及对德奥条件与各国取一致态度外,希望在大会提出三大问题,即关于土地之完全,含归还包括胶州湾、胶济铁路、青岛等在内的租界和租借地;关于主权之恢复,含解决《辛丑条约》中的永久驻兵于京师、领事裁判权、治外法权等问题;关于经济之自由,含关税自主、退还庚子赔款等。
应该说,这份训令中关于普通原则和对德奥条件这两项内容是比较稳健务实的,基本符合中国在一战中的付出与回报比率,属于和谈中必要达到的目标,至于涉及“中日民四条约”(因“二十一条”签订的和约)和山东问题的希望条件,是策略性的可争取的理想目标。
关于巴黎和会,至少从这份训令中可以看出北京政府的清醒与务实,正如训令的最后所揭示的“此次欧战他国中,有以我未能竭尽实力为言,自应审度外论,酌量进止”。据《曹汝霖一生之回忆》载,段祺瑞当时也提出,此次世界大战,中国宣布过迟,不宜过多提要求。只要能收回德奥租界,取消其在中国的权益,并提议撤销庚子条约驻兵一条,以及修订海关税则,就该知足。至于青岛问题,日本已声言交还中国,不会食言。
即便是年1月8日,国务院在外交委员会提出备案主张的基础上将拟定的希望条件做成五项详细的提议,新提案中仍然没有训令代表团在和会上提出山东问题及废除《中日民四条约》。只是等到陆征祥抵达巴黎受到美国反对秘密外交、全力支持中国维权等因素的影响,在和会开幕之际,代表团终于决心在大会上提出山东问题及废除“中日民四条约”。
正如北京政府和段祺瑞所认知的,中国虽然是以战胜国身份参与巴黎和会,但毕竟在一战中因内部政争仅以几十万劳工间接协助参战,而未能尽到参战国的应尽义务,权利要求过多实在是不切实际,尤其是山东问题既有此前的换文协定,又有日本政府将在合适时机根据中日成约归还青岛和胶州湾的承诺,这无疑给主要负责和谈事项的顾维钧造成达成诉求的巨大难度。
但是,因为具有多年的国际法专业训练,也因为事先的功课准备充分,在面对协调中、日关于“山东问题”的“十人会”时,被公推为论辩发言人的顾维钧,在没使用讲稿的情况下,凭借半小时有理有据、旁征博引的发言和辩驳,获得包括威尔逊及劳合·乔治、贝尔福、蓝辛等美国、英国、法国很多代表的好评,也为中国代表团赢得了广泛的道义上的同情和支持。李振广为此评说:“这次雄辩在中国外交史上地位非凡,这是中国代表第一次在国际讲坛上为自己国家的主权做了一次成功的演说。”(关于顾维钧这次传奇性的演讲,坊间一直流传着一句经典:“中国不能失去山东,正如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唐启华在《巴黎和会与中国外交》一书中考证指出,顾维钧当天在演讲中并未说过这句话,“应系报纸报道时之夸大渲染”。)
王芸生也在《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评判道:“因此度舌辩,顾维钧大露头角,中国阵势为之一振。”
当然,因为中日两国间已有换文协定和“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等契约,美、英、法各国也在道义与秩序、“情势变迁原则”(clausularbussicstantibus)与“条约神圣原则”(sanctityoftratis)中选择了支持日本,陆征祥、顾维钧等在百般努力和妥协之下,仍然不能就山东问题达成令中国代表接受的结果,最终不得不在、、号协议上拒绝签字。
对此,刘仲敬曾撰文批评说:“巴黎和会是顾维钧外交生涯的高峰,塑造了他以后的外交风格。这种风格与其说体现了他个人的性格,不如说体现了他所代表的国家。他越过国际惯例和外交官俱乐部的默契,诉诸舆论和群众情绪。事实上,他将总体战的原则引入了外交领域,将绅士的交涉变成了群众的斗争,对此后国际体系的崩溃负有极大责任。根据契约和产权至上的十九世纪外交原则,他的要求纯属无理取闹。”
公平地说,巴黎和会山东问题上的失利,责任不在陆征祥、顾维钧以及中国政府“联美克日”的异想天开,也不能责怪威尔逊总统“十四点计划”的不切实际和一厢情愿,更不能因此谴责美、英、法等国的“偏袒”。怪只怪中国政府的不谙国际规则以及苏俄十月革命的后遗症,因为年中日两国间已有换文协定和“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等密约。之所以签订这些文件,直接的诱因就是年苏俄革命后远东局势的紧张,中国政府当年不过是遵循了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不得不选择与日本合作而已。
在遵守契约一面,曲在中国不诚信,日本方面占据法理正当性,但是顾维钧在“十人会”上提出的条约及换文应遵循“情势变迁原则”、中德宣战时明确声明中德之间的一切约章皆因开战而无效、年租借章程规定租借权利不能转移给他国等理由也并非没有法理依据,与后来的中国诸多强词夺理的行径不能等同。说得再简单点,巴黎和会上中日之间的争端,是非曲直是个三七或四六开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简单的谁是谁非的问题。
至于刘仲敬批评包括五四学生运动在内的所谓“诉诸舆论和群众情绪”、“将总体战的原则引入了外交领域,将绅士的交涉变成了群众的斗争”,实在有些不着边际。
因为仅从“发动群众”这一点来说,在代表团这边,外交档案显示的是团长陆征祥于年1月27日致电外交部建议以民意为政府后盾;1月31日又电称请秘密授意本部及府院机关报纸宣扬中国所持理由,表示民众与政府一致对外的原则。即便电报的内容来自于顾维钧的主张,但作为代表团的一个成员,也只能负从属和连带责任,将“全部功劳”归于他一人,有违基本历史事实。
在梁启超等民间代表这边,是梁将巴黎和会遭遇挫折的讯息发送至林长民、汪大燮等,在钱能训总理摇摆不定的外交政策中,汪大燮找到蔡元培,并最终触发学生上街集会游行运动。这其中的是非,与作为政府谈判代表的顾维钧并没有多大关系。
此外,顾维钧在“十人会”上答复可以公开中日秘密协定,这一有违契约精神的举动,事实上也是得到民国政府和代表团的强力支持。顾维钧在回忆录中写道:“我有一张草拟的单子,列有中日所签的各种协定,但是北京来此的顾问们看后认为并不完全。王正廷和施肇基主张附上全部协定。我同意。”外交档案也显示,年2月国务院致电陆征祥、施肇基:“我国抱定宗旨将中日问题交会解决,所有各项密约当一律交会,照来电办理。”《颜惠庆日记》年3月载:“法国《时报》刊载顾的公报:中国赞同公布密件,代表团的意见是一致的。”
或者说在这一环节上,顾维钧所犯的错误是他此前对中日两国间存在年的换文协定并不知情(顾维钧在回忆录中写道:“我在华盛顿搜集的资料中,几乎没有任何于年秋所签的协定。”),在信息掌握方面出现了疏漏,导致他力主提出更奢望的谈判条件。这是国民政府和外交团在相互协作和信息沟通上出现了问题,不能完全由顾维钧一人来负责。
况且,从后来代表民国政府与苏俄谈判以及评价南京政府的对外政策和王正廷的外交理路来看,顾维钧明确反对被宣传的天花乱坠的国民外交、革命外交等“总体战”。所谓破坏绅士俱乐部规则,导致“国际体系的崩溃”,这样吓人的大帽子戴在一向绅士的顾维钧头上,显然是宽松有余严谨不足。
而且,还要明晓,顾维钧等巴黎和会代表们尽管在山东问题上未遂心愿,但并不表明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就以失败而告终。这其中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
其一,关于对德和约是否签字的问题。
关于签字问题,段祺瑞曾冷静地分析道:“青岛问题,顾、王两使争执直接交还,国家有力,未尝不是……以英、日现在之国力,我欲一笔抹煞得乎?”“欧约如不签字,国际联盟不能加入,所得有利条件,一切放弃。”(温世霖:《段氏卖国记》)
驻法公使胡惟德致外交部电报中也摆明利害:“不签字于民国七年之约仍难废”;“国际联合会于中国国际地位关系綦重。……不签字,即自屏以甲种以外,列在乙种,将来入会,尚须审查提议,似无把握”;“国联乃世界和平基础……我若自屏于国际团体之外,在势为孤立,在理为背众”;“此次和约中,对于敌国,除恢复已失权利外,尚享受协商国公共利益。若世界合议告成,中国尚处战争地位,异日单独媾和,恐敌国多方要挟,迎拒两难。”
年6月《公言报》评论道:“政府熟筹利害,草约签字,不难拒绝,后对日各约依然存在,一切义务仍不能有所解除或减轻,是日本之主张不能推翻,而于其余各项,先自明示放弃,殊为失算。且与协商各国邦交及国际地位,均有妨碍……经熟思审处,第一步自应力主保留,以俟后图。如保留实难办到,只能签字。”
显然,段祺瑞、胡惟德以及《公言报》,是从国际秩序和维护中国未来国际地位的角度出发,是一种次优选择,但因为五四学生运动而掀起的国民爱国热潮又不允许这种次优选择付诸实施。这一点在5月14日外交部次长陈致陆征祥的电报中写得明白:“是为国家前途计,和约不可不签字;而为国家一时安宁计,和约又绝对不能签字。”
那么,究竟该不该签字?究竟应该选择长远利益还是眼前利益?这一两难的棘手问题摆在陆征祥、顾维钧等外交官面前。
顾维钧在回忆录里提及,正当问题迫在眉睫而难于抉择之时,美国和谈代表提示:“通过对奥和约的签字,中国也可以成为国联成员国,以为对奥和约的第一部分就是国联盟约。”顾维钧等正是看到这一点,才充分利用规则,选择在对奥和约上签字,终止了战争状态,同时确保中国成为国联的创始成员,后来还被选入国联行政院,但在对德和约上拒绝了签字,使得日本在对德和约中获享的权利不能合法化,也为代表团赢得了国内舆论的支持和赞誉。
其二,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失败与否的问题。
所谓巴黎和会失败说,只能说中国在山东问题上未能如愿——愿望原本就难以达成,或者说失败只是局部,于整体和全局还是胜利了。
实际上,由于顾维钧等据理力争,不但赢得了美国代表团、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以及美国国会的支持,甚至有参议院议员声称不惜与日本宣战,并最终促成美国对于、、号条约“不予同意,且保留美国对于中国与日本因此项条件所起争端之完全自由行动权”。英国首相(总理)声称“世界各国多于中国较有感情,现为条件所拘束,殊无可如何。但使日本对于中国所求有逾德国所得权利以外者,英国即无维持日本之义务。以后日本如再有欺侮中国之举,英必愿为中国助力。法总理称:英总理所言,亦即完全为我之意云云”。而且,巴黎和会也使日本政府处于国际舆论的风口浪尖,迫使日本外相先后发表声明:日本将恪守公法将山东半岛及完全主权还付中国,日本所欲保持者不过是旧时容许德国之经济特权而已。(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
巴黎和会中日关于山东的遗留问题,一直令美国不安,直至迫使美国新当选的总统哈定于年主持召开华盛顿会议,将中日“二十一条”(实际签署了十三条)及山东问题一并予以解决。
因此,张忠绂在《中华民国外交史(-)》中指出巴黎和会的所谓失败,仅指《凡尔赛和约》中第、、号等关于山东问题的失败,而其他事项“颇能遵从中国之意见”,“巴黎和会对于中国之处置虽多未能使中国满意,但中国已因巴黎会议而获得相当之结果,当无疑议”。
唐德刚在《晚清七十年》中则干脆说中国在巴黎和会上获得实利。
其实,相比于中国在巴黎和会上的各有胜负,其他各强国也不是完全称心如意。例如,因为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提议不应沿用老套的外交方式来解决战争问题,战胜国不应要求割地、赔款,所以法国极力要求得到战争赔款和占领欧洲盛产铁煤的萨尔地区的要求未获支持;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南斯拉夫等新兴国家对德国提出的领土问题等要求也未获允;特别是,意大利执意要占领阜姆(Fium),不被允许后不得不选择宣布退出巴黎和会以示抗议;作为和会发起人和国联倡导者的美国及其总统威尔逊,在巴黎和会上更是一败涂地——如果选用“成功”与“失败”这样的标准和尺度来评价的话。首先,威尔逊因为过于理想主义在和会上处处碰壁,不得不妥协求全,结果仍备受各国指责。其后,美国国会讨论后否决了威尔逊的签字,未能通过《凡尔赛和约》,美国自然也就被排除于国联之外,而民主党的威尔逊在接下来的大选中完败于共和党。
当然,对于民国高官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来说,的确是败走麦城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会因此而遭遇人生的滑铁卢,从那时起所背负的“卖国”罪名,直到今天,依然难以在学界以外的很多国人中得到谅解。
3.关于年香港回归问题的谈判。
珍珠港事件后,美、中两友邦不仅公开对日宣战,而且同时也对德、意两国宣战,中国正式成为同盟国的一分子。美国政府更加亲近中国,先是主动提出向中国贷款5亿美元、开辟中国给养生命线滇缅公路,后又于年要求此前与日本结盟的英国向中国贷款五千万英镑、以租借形式拨给军火和军用设备,之后罗斯福总统不止一次地表示赞同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复失地,甚至提出了终止在华治外法权、缔结新约等构想,并携英国一起积极展开对华谈判。
顾维钧任中国驻英大使后,受命研究并试探英国对香港问题的态度。深谙外交之道的顾维钧,没有直接向英国政府和外交官们提及这个棘手问题,而是采取“曲线救国”的方略,即通过议会领袖、报业发行人、银行界巨头、商业巨子、中国协会、大学和社交领袖等渠道,了解到英国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界人士都“能正确理解中国收回香港的愿望”,“打算把香港全部还给中国,不过人人都认为当前应先解决当务之急,香港问题最好留到战争胜利后去解决”(《顾维钧回忆录》),甚至对香港怀有深情的丘吉尔首相也不反对归还香港,只是“希望有条不紊地交还”,包括“养老金制度的延续,治理香港对公众所应承担的义务,某些公共财产的照顾、私人财产的保护等问题,都应作出具体安排”。
因为已经提前做好功课,当中、英双方的重庆谈判因香港问题触礁时,顾维钧积极介入,一方面与英国驻华大使薛穆加紧商谈,一方面力劝蒋介石不要固执于中英新条约必须包括收复香港这一项。在面见蒋介石时,顾维钧除了陈述自己调查了解到英国政府有意归还香港的讯息外,还讲道:“这次英国既然有意表示友好,建议缔结新约,我想他们这项努力如果没有结果,将会非常失望。如果我们因为新约不包括香港问题而拒绝签字,英国会认为这样未免缺乏谅解,太不近情了。这次是由英国首先采取行动同我们磋商的,他们没有料到会提出香港问题。”为此,他委婉地劝蒋介石“先收下这第一份礼为宜,可以在收礼的同时暗示一下我们在等待着第二份礼的到来”,并警示说:“战争期间,盟国应该表示团结一致,这点极为重要”。
在顾维钧的积极斡旋下,最终中、英两国于年1月签订了堪称20世纪“以中国为一方所签署的最伟大的条约”,废除了包括治外法权在内的不平等条约,也“消除了一个世纪以来的耻辱”,而且还增强了同盟国间的信任,提升了联合对敌作战的效力。
可以自豪地说,那一刻,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对此,同样具有资深外交经历的资中筠先生指出:“顾维钧之为‘外交能手’是当之无愧的。”
洪钧培在《国民政府外交史》中写道:“今日之世界,一外交的战争之世界也。一国有特出之外交人才,其国之外交,往往博得胜利。否则其国外交,无有不失败者。我国闭关数千年,对外素少交往,外交学识,素不注重。是以对外通商以后,对于他国不发生交涉则已。一旦发生交涉,无不败于外交官之手,故考我国外交失败之原因,一言以蔽之曰,缺乏外交人才而已。”
一语中的。自从19世纪中期清帝国被迫开始与世界接轨以来,中国权益的丧失并非纯粹是由于他国恃强凌弱、不安好心、蓄意掠夺,也是由于太缺少像顾维钧这样有世界眼光和普世情怀的专业外交人才。
五
顾维钧在国际外交舞台上的表现,自然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结果,其背后是成熟的现代思想理论。如对于20世纪前半期的中国民主化进程屡屡受挫,顾维钧在晚年口述的回忆录中就有比较系统的反思。
在分析民主政治在中国受挫的原因时,顾维钧认为,“首先是中国没有根深蒂固的代议政治传统”,“中国古书中的光辉箴言并没有建立付诸实施的正常制度”,有的却是“皇帝身居宝座,统治一切,理论上不仅有无限的政治权力,甚至对其治下全体百姓的生命财产也拥有绝对权力。人民很难有任何表达其意志的机会”。孔孟的“民为邦本”、“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等箴言、理论“从未完全实施过”。
第二个原因是,传统中国虽然存在士绅式的民主精神,但“其效果仅仅是地方性的,并没有我们所看到的北美城镇会议中美国式民主的基础”。民国的建立,“只是推翻了存在多少个世纪的一成不变的政权体制”,之后“国家分裂成许多个军事长官统治下的政治势力范围”,“却从来未能理解民主为何物,或应取何种形式”。
另外,“中国难以有系统地发展民主政治的根本原因是:缺乏互谅的精神和不能正确理解言论自由的原则”,“在中国,任何公开集会上都不能容忍批评和反对意见”,中国人的心理就是出于礼貌和规矩,不应该公开反对上级或长辈的意见,这种民族文化“根本就不习惯于承认言论自由是基本原则,至于遵从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更说不上了”。
还有就是“缺乏对法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指导这一意识,还没有在人民当中扎根,还不足以促进代议政府的建立及其职权的行使”。
在指出民主政治在中国失败的原因后,顾维钧并没有悲观绝望,他说:“这只不过是时间和训练问题。必须教育人民使其懂得一些民主的基本原则。除非我们全民族决定不走民主的道路而回到专制政治的道路上去,我想就该采取步骤朝着民主方向教育人民。民主不能在一夜之间产生。我并不认为中国在过去五十年中所面临的民主政治问题仅是由于中国的情况特殊,因而其经历也就独特,而是相信在亚洲甚至非洲一般都会是如此。毫无疑问,民有、民治、民享是最重要的原则,但它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尽管中国在历史传说上有统治者必须尊重民意的说法,但实行民主和承认民主原则则属实际问题,决不是作一篇演讲的学术问题,需要有良好的训练、纪律和实践经验才能使其行之有效。”他还进一步建言道:“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特别是在小学和初中这些低年级中,不仅应向青年人讲授代议政治的原则,而且也应讲授如何实行,使他们在长大后能够理解。不论在私人聚会、公开集会,或在委员会讨论中,言论自由和提出反对意见的权利应被承认。如果存在正常的意见分歧,总会找出可行的妥协办法,要使他们认识到这一切都是正常程序。”
关于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的外交方针比较,“两朝外交元老”顾维钧自然有发言权。他说:“遇有问题,不论是有关战争形势的问题还是其他重要问题,北京政府总要发通电给各使馆……要求就当地舆论和对华态度,以及对北京政府最终将做出的决定可能有何反应提出报告,而且要在收到国外报告之后,方做最后决定。”而“年以后,南京政府非但不屑于征求中国外交代表的意见,而且常常在做出决定时除通知那些驻在直接有关国家的外交代表外,对其他国家的外交代表甚至连通知都不给”,驻外公使降为外交部或外交部长的代理人,不再被征求意见,“外交部甚至常常在不完全了解国外反应的情况下即做出决定”。同期的美国和英国都“实行一种使驻外使节完全了解情况的制度”,所以美国驻法大使知道中国驻美大使王正廷正急于从美国贷款而美国政府却拒绝与他合作,然后转告给顾维钧,而作为驻英大使的顾维钧得知蒋介石离开重庆去参加开罗会议的消息是从《芝加哥每日新闻》的库先生处。
两相比照,北京政府与南京政府在外交事务上的优劣已经昭然若揭了。史学家张忠绂在《读姚译颜惠庆英文自传感言》中曾比照说:“直至北洋政权没落,整个外交界尚能保持其传统作用,故北京外交界的水准反较年后为优。”
在涉及国际事务以及外交谈判等问题上,顾维钧晚年更深有感触。
针对“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一成语,顾维钧在演讲中说:“在外交上却不能接受这条成语,因为国家是不能任其破碎的。但在外交上也不能指望百分之百地成功:如果你想达到百分之百成功,而对方也这样要求,那就不可能有成功的外交,因为这样就无法达成协议。因此你可能做到的只能是求取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的成功,能够做到这点,对你来说即是大胜。当你已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地步,而正接近百分之五十一、五十二时,应当小心不要有任何可能引起谈判破裂的言谈和行动,而失去你那百分之五十一、五十二。……‘人民外交’总是以百分之百成功为口号,是永远成功不了的。那样只能把谈判搞糟。”顾维钧进一步强调说:“当办理重要交涉时,唯一影响你的考虑的应当是民族利益,而不是党派和政治利益,更不能考虑个人政治上的得失,因为如果有了这些考虑,你的外交从民族利益的观点来看就不会成功。你要么是牺牲民族利益实现你的政治野心,要么使谈判完全破裂。”“特别是在人民外交当中,由于离不开公众舆论和大众的支持,一个人很容易做一些讨好公众的事,而不总是光考虑民族利益。如果是民族利益,那就是永恒的,不因时间、舆论或党派而改变。”“自从五四运动以来,‘人民外交’已经成为非常时髦的口号,群众组织起来大游行或组成代表团对中国的代表们施加压力,常常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综上所述,外交家顾维钧确如董霖在《敬悼外交耆宿顾维钧博士》中所评价的:“毕生致力于国际和平,维护国家主权,其为时之久,功业之隆,近代罕有其匹”,“享誉中外逾半个世纪”。
岳谦厚在《顾维钧外交思想研究》中也总结道:“从政治和文化意义而言,他可以说是民国相当一批西化程度甚深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和某种自由主义政治势力的代表;从外交意义而言,他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整个民国外交的形象;从国际意义而言,他可以说是人类追求和平与秩序、公理与正义的代表。”
不错,顾维钧不但为国家和民族争得了利益,也在国际外交史上留下绚烂的一笔,更为后发现代化国家赢得了口碑与尊严。
六
中国人传统上评判一个人常常顾及全面,不但要看台前还要看幕后,不但要关心公共领域还要涉足私人生活,不但要考核一个人的能力还要评判一个人的品德,所谓“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克己复礼为仁”。按照这种圣人型的思路,顾维钧还真算不上“三好学生”。(注:因篇幅所限,本部分略去了一些段落,感兴趣者哪家医院看白癜风比较好北京儿童医院白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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