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

词源故事系列4头衔称谓名字由来

发布时间:2017/10/14 11:20: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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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rician(贵族):统治古罗马的氏族首脑

古罗马建城之初,创建者罗慕路斯召集各氏族中德高望重的首脑人物,由他们组成元老院,担任各种公职,协助他治理罗马。这些人被称为patres,是pater(father,家长、家父)的复数形式。英语词根pater-/patri-(父)来源于此。

古罗马建立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所有公职都只能由patres的后代来担任,因此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统治阶级,被称为patricius。该词经由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为patrician(贵族罗马公民中,patrician以外的人被称为plebeian(平民)。最初,贵族和平民之间不得通婚,平民不能担任任何公职。经过平民阶级的长期抗争后,最后才迫使贵族们废除了这些不平等制度。

与nobleman不同,patrician是由血统决定的,具有封闭性和世袭性。patrician的后代永远是patrician,而plebeian的后代永远不能成为patrician,但如果能取得执政官这样的高位后,就变成了nobleman,他的后代也能世袭为nobleman。所以patrician算是老牌贵族,而nobleman算是新兴贵族。

noble(贵族):平民通过仕途晋升而成的贵族

在古罗马,原本只有patrician(贵族)和plebeian(平民)。所有官职均有贵族担任,平民不能和贵族通婚,无能担任官职。后来,经过长期抗争,平民终于取得了和贵族通婚以及担任官职的权利。平民担任执政官、保民官等高官职位后,就被尊称为nobilis,通过法语进入英语后演变成了noble(贵族),字面意思就是“knowable,著名的、杰出的、高尚的”。

noble和patrician都可以世袭,但patrician是封闭的,平民永远也不能变成patrician;而noble是开放性的,平民建功立业后可以被封为noble。

peer(贵族):与查理曼大帝平起平坐的十二骑士

英语单词peer原本是“同等的人”之意,来自拉丁语par(equal,相等)。它还可以表示“贵族”,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中世纪,法兰克王国的著名国王查理曼大帝身边有十二个武艺高强的骑士,一直追随查理曼大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为了犒赏他们,查理曼大帝借鉴亚瑟王和十二圆桌骑士的故事,和这十二位骑士平起平坐,将他们称为peer,意思就是“平起平坐的人”。由于这些骑士都是贵族,因此peer就衍生了“贵族”的含义。

lord(领主):部落中看管和分配面包的人

lord—词最早源自古英语hlafweard,等于loaf-guardian(面包看守者),即部落中负责看管、分配面包的人,指的是部落中的首领。

英语单词lord在中文中一般翻译为“勋爵”,很容易让人误认为是爵位之一。其实,lord一词是英语中对男性贵族的尊称,指的并非某个特定爵位,而是整个贵族群体。英国的上议院就是HouseofLords,就是由贵族们组成的议会。

英国的贵族爵位分为5等,依次是:公爵(Duke)、侯爵(Marquess)、伯爵(Earl)、子爵(Viscount)和男爵(Baron)除公爵以外所有男性贵族,在第三人称中都可尊称为“某某勋爵”,即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ord—词。在第二人称中,一般称为“mylord”(大人)。

在宗教中,lord表示“上帝、主”,用的是lord的本意,即“主人、主宰”。

在封建时代,贵族往往领有封地,因此lord—词也含有“领主、地主”的含义。现代英语中表示“房东”的单词landlord就是这一封建含义的体现。

lady(夫人):部落中负责做面包的人

lady—词来自古英语hlafdige,等于loaf-kneader(揉面包者),指的是lord的夫人,家中的主妇。

在中世纪,lady—词是对贵族家的女眷的尊称。侯爵夫人、伯爵夫人、子爵夫人、男爵夫人以及公爵、侯爵和伯爵的女儿都可以称呼为Lady,用法与lord—样,在姓氏或封号前冠以Lady,在第二人称中为“mylady”。总而言之,lady指的是贵族家的女眷,因此lady一词含有“高贵、淑女”之意,在现代用作对所有女士的尊称。英语单词ladylike意思就是像淑女一样的。

duke(公爵):罗马帝国时期的蛮族军事统帅

在古罗马时代,出身为日耳曼或凯尔特蛮族而作为雇佣军为罗马军队所用的将帅,由于没有正式的罗马军衔而统称为Dux,是“军队首领”的意思。该词来自拉丁语动词ducere(领导、引导),这就是英语单词Duke(公爵)的来源。英语词根duc-(引导)与此同源。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各部族的军事领袖成为欧洲各小国的国君,其中许多就以Dux为称号,他们统治的小国就被称为“公国”(duchy)或“大公国”(Archduchy)。直到近代,意大利和德国统一之前的很多小国都以此为称号。这些小国的国君一般翻译为“大公”。

欧洲现存的独立公国是卢森堡和安道尔公国。历史上的其它公国经过合并和并吞,逐渐丧失独立性,成为国家的一部分,其统治者也演变成了由国王授予的爵位,即“公爵”(Duke)。在欧洲各国,公爵都是最高爵位之一。

英国的公爵爵位出现很晚。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国戚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自从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marquis(侯爵):镇守边疆的诸侯

marquis(侯爵)是欧洲贵族爵位中的一种,在公爵(duke)之下、伯爵(count)之上,也可拼写为marquess。该词来自法语marchis,字面意思是“镇守边疆的诸侯”,来自marche(边疆),与英语单词march(行军)都来自拉丁语marca(边疆)。欧洲中世纪边疆与内陆的概念区别源自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对帝国行省的划分,比较稳定的内陆省份归于元老院管理,而不稳定的边疆省份归于皇帝管理。中世纪以后,则把封疆贵族按照相似的概念分为最受君主信赖、管理边疆的“侯爵”,和地位较低、管理内地一方领土的“伯爵”。

earl(伯爵):北欧地区的“部落首领”

欧洲国家贵族爵位中,从最低级以上的第三级一般在中文里译作“伯爵”,处在侯爵之下,在子爵之上。

英国的“伯爵”earl源自古英语eorl,与北欧国家的“伯爵”Jarl同源,原意是“部落首领”。11世纪,丹麦国王克努特统治英国后,把伯爵(earl)爵位引进英国,以丹麦方式把英国划分为许多伯爵领地(earldom)。每个伯爵均是镇守一方的诸侯,相当于现在的总督职位。在英国,earl(伯爵)的历史最悠久。在年黑太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同时,earl还是欧洲五种爵位中唯一个源自古英语的爵位。

count(伯爵):罗马皇帝的侍从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罗马皇帝身边的亲信往往能得到皇帝的宠爱,掌管帝国的军政大权,有时还会出任地方官吏,最常见的是担任某个行省的总督。欧洲大陆部分国家的伯爵爵位名称就出自拉丁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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